7月15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与姑苏区工商业联合会签署《关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合作备忘录》,建立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双方就常态化信息共享、共同探索并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等事项达成共识。
备忘录进一步强化了姑苏法院与区工商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合力,共同商讨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新举措、新途径。法院将持续畅通对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区工商联亦将及时向法院反馈中小投资者的司法需求,并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活动当天,姑苏法院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阵地前移,在区工商联设立江苏省首家“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宣教基地”,率先在法院、工商联、中小企业之间建立规范的常态化联系。
宣教基地旨在发挥“宣教”和“解纷”两大功能,定期发布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及常见法律风险提示,不断强化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件纠纷诉源治理工作。
下一步,姑苏法院将以涉中小投资者保护共建机制的建立为契机,加强与区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为企业提供专业精准的司法服务,进一步激发中小投资者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严家玮 孔菁华)
关键词: 姑苏法院 区工商联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司法力量 常态化信息共享